您好:
1.我以前在北京工作.當年公司發放的醫療保險手冊和醫療保險存折
是否可以當做工齡認定證明.
2.除了養老保險繳費記錄還有其他什麼材料可以當做工齡認定證明.
請給予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醫療保險的相關憑證不能作為工齡認定證明。1993年1月1日以後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作為計算養老待遇的依據。如果是不屬於參保人群,如事業單位或機關等,工作年限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