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正通過『人纔引進』辦理天津落戶,剛從北方人纔領取了『調動人員登記表』、『乾部調動呈報表』,還有調檔函,在『調動人員登記表』一項中有『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一欄,我不知道該如何填寫,我想把戶口掛靠在親戚家,我是否應先去親戚家戶籍所在的派出所開具相應的證明再回原戶籍所在地辦理遷移手續?還有前往親戚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時,我應該攜帶哪些證明材料?
謝謝,急盼回復。
2010.10.14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0月1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