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5年前從學校畢業,單位一直未給繳納社保,隨著年齡的增長慢慢意識到保險的重要性,想自己去人纔中心把養老和醫療保險自己上,可是單位一直說給上,並且把前兩年的給補了,但就是拖著不辦,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另外,如果我現在自己去上養老和醫療,人纔中心說個人不能補以前的,也就是說我只能從現在開始上,這樣如果單位哪天良心發現真想給上了前兩年的單位還能不能再補上?另外還想問一下,我自己上的醫療保險和在職單位給上的性質是否完全相同?報銷比例與每月繳納費用的多少之間是什麼關系?以上問題盼盡快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果是用人單位欠繳的社會保險,職工應當要求用人單位補繳,如果單位未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職工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個人繳納醫療保險和單位繳納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相同。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