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其主題合理又不合理。因為集中供熱越來越集中,孩子與老人,他們居家的多又都是不經凍的弱勢群體,這裡還未提有病又高齡的老人和老同志等等。比如,北方一般是11月中旬供熱,經常是熱還沒有來,又冷又凍,在沒有煤球爐的狀況下,只得求助電暖氣,這樣造成多使用電,多收費合情合理嗎!再有這邊要交供熱費這邊還要交電暖費,這樣合情理嗎?生活壓力太沈重,真是受不了。領導不要忘了,家用電都是自費,誰浪費那個不心疼,誰家捨得浪費?是不是?
尊敬的艾華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現行電力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價格政策和電價標准制定管理權限在國家發展改革委。
為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逐步建立公平負擔的電價機制,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推行居民用電階梯電價制度的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您『關於實行階梯電價』 的問題,我們建議您可在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21日期間,通過信函、傳真或網絡等方式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意見。同時,根據電價管理權限,我們也將積極向國家反映您提出的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