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天津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退休職工,2009年9月受聘在福建省泉州船舶工業有限公司工作,聘用期二年,並在當地辦了暫住證,今年二月,我按天津市退休人員在外地就醫的醫保規定,提出外地就的醫保申請,也在泉州找到三家對口醫院,我將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交原單位報天津河西區社保分中心,至今未批准,據說是不符合規定,退休人員去外地必須是投親靠友纔能申請醫保,試問我在外地工作就不能生病,即使生病也不能享受醫保,這是何種政策規定?我有些茫然,請相關部門給予解釋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現行政策規定: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流動作業的在職人員可以辦理異地醫保。從您介紹的情況看,不符合以上規定,所以不能辦理異地醫保手續。但急診可以回天津報銷。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