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81年在本市國企工作(本市戶口),養老保險交到2006年。07年開始在廣州交,明年50歲。
請問:50歲後養老保險是否可以轉回天津?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