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雙環新苑的還遷戶,我們於2008年6月6日簽訂還遷協議,還遷房子63-67,沒有填寫還遷日期。之後我們找到拆遷辦,要求填寫還遷日期,拆遷辦將還遷日期填寫為2011年12月26日。2008年5月份辦拆遷協議人還遷日期是2010年12月26日,為什麼我們比他們晚辦一個月拆遷協議,推辭一年的還遷日期?現在63-67的房子沒有蓋,我們違約日期從什麼時候算?
尊敬的馬金芳:
您好!您諮詢的雙環新苑還簽日期問題,雙環新苑一期還遷房子沒有您選擇的63-67平米的房型,交房時間要等到2012年底。違約日期等相關問題請您10月底或11月初到雙環指揮部現場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你生活愉快!
紅橋區建委
201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