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網友你好:
你諮詢的問題經我委組織人事部門調查,答復如下:
天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與天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督察總隊的行政職能區別是:
天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以下稱執法局)的主要職責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規劃,制定工作目標、標准;組織、指揮、調度全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執法活動,負責重大和跨區域違法違章案件的查處及執法協調工作;組織有關法律的宣傳教育,對執法隊伍進行培訓、監督檢查和考核等工作。
天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督察總隊(以下稱督察總隊)是隸屬於執法局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執法局部分工作職能的補充和具體實施單位。其主要職責是:在執法局的領導下,按照局制定的工作目標、標准,對全市城市環境秩序管理巡查;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進行糾察、監察和考核工作。負責重大和跨區域、結合部地區及上級交辦違法違章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全市臨時性、突擊性的執法任務等工作。 謝謝你對我委的關注!
天津市市容園林委
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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