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人,2001年高考考入四川民航航校,戶口也從家中遷出,畢業後我到海南航空公司就職飛行員工作,戶口也遷到海口,由於工作的特殊性,雖我所在公司注冊在海南,但實際實際上我已於2008年搬回天津家中居住,日常生活都在天津,所以我想把我的戶口遷回到天津家中,但公安局說我不符合條件,請問鑒於我的特殊情況有辦法解決嗎?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9月2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您的條件尚不符合人纔引進政策,暫不能將戶口遷入我市。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