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住房申請條件:
(一)市內六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待遇,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含)平方米,家庭人口在兩人以上(含)的家庭。
(二)市內六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因重大疾病等特殊變故變賣房屋或轉讓房屋使用權在3年以上、同戶籍家庭成員名下沒有住房的兩人以上(含)家庭。
(三)市內六區非拆遷家庭中享受民政部門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級以上(含)殘疾』認定條件、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含)平方米或因重大疾病等特殊變故變賣房屋或轉讓房屋使用權時間超過3年的兩人以上(含)家庭。
(四)市內六區市級以上(保持榮譽)勞動模范家庭中上年年收入低於3.7(含)萬元、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含)平方米、家庭人口在兩人以上(含)的家庭。
(五)市內六區重殘或雙殘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600元(含)以下、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含)平方米、家庭人口在兩人以上(含)的家庭。
申請家庭由戶主或由戶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持相關要件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二、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於8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含實物配租和租房補貼)、經濟適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目前我市公租房政策還在制定當中,不就即將出臺,請您及時關注。如有疑問,可撥打住保處電話23394500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