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現在是單位裡集體戶口。今年在塘沽河南路新橋裡小區購買了一套二手房。
但是問題是:原房主賣出該房後也未購買新房產,租房住。原房主離異,無子女。原房主戶口無法遷出。詢問過派出所說原房主戶口未遷出,我的戶口無法遷入該房。
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纔能將我的戶口遷入?
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9月20日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