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區的領導:
我們是中北鎮依麗園小區的業主,筌於小區目前物業管理不到位的狀況,廣大業主急盼能成立業委會.經物業統計,小區實際入住已經滿足成立業委會的前提條件,但是中北鎮社區科的工作人員卻以小區預留給居委會的辦公場所不足40平的理由為由,拒絕小區成立業委會的要求.請問社區科的同志,依麗園小區本身就是一個小型社區,這個情況你們應該了解,在小區公建中找出40平米的房屋給居委會辦公基本沒有可能,但不能以這個理由剝奪小區業主應該享有的權利啊。我們已經多次跟社區科聯系,但至今沒有任何結果,請中北鎮政府的領導們積極為依麗園小區成立業委會的事情提供一切可能的條件。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李七莊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中北鎮政府了解情況。辦理結果我們會通過二次答復的方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9月2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民政局、中北鎮政府了解情況。據向中北鎮社區辦了解,社區辦人員並非以用房不足40平方米為理由,拒絕小區成立業主大會的要求,成立業主大會與居委會辦公用房沒有關系。針對成立業主大會一事,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中北鎮社區辦已告知小區物業經理提交一份告知書,但目前小區物業還未提交,您可督促物業單位盡快向社區辦提交材料,辦理相關手續。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