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塘沽辦的限價房購買證明,在今年9月16日去塘沽房管局諮詢塘沽五車地限價房時被告知不可以在塘沽使用?在該證明上面並沒有標准不可以在塘沽區使用,而且使用年限並沒有超出時限,既然是在塘沽辦理的為什麼不可以在塘沽使用?是否有國家政府的批文?請您回復!給您添麻煩了謝謝!
朱紹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9月17日
【熱點關注】限價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