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平區金茂二期的業主,我是2007年8月買的房子,是2009年10月份交的房,到現在已經近1年了,可是房產證遲遲不沒發下來。每次詢問開發商都是『快了快了』,可是遲遲不見動靜。請問相關領導,金茂二期是否在土地、規劃上有問題還是開發商沒有繳納配套費用?為何不能辦理房產證?何時纔能發下來?謝謝!
王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9月17日
你好!你映金茂廣場產權登記的信件收悉,現答復如下: 經核查,金茂廣場1—3號樓規劃總平面圖確定的房屋用途為服務式公寓,按照《天津市公寓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公寓分為經營性公寓和公益性公寓。經營性公寓分為居住型、酒店型、混合型三種。金茂公司需要到規劃管理部門確認1—3號樓公寓用途,之後纔能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至今未來申請辦理金茂廣場房地產初始登記。
2010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