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紅橋區水木天成1區24號樓的業主,2008年起,24號樓一樓底商相繼開業了五家飯店,白天排放油煙,居民樓的外牆已經被厚厚的油煙覆蓋;下午5點以後直至凌晨2點在居民樓下燒烤,嚴重影響了小區居民的身體健康與安靜生活,侵犯了我們的合法權益,損壞了水木天成小區及紅橋區的形象。
我們了解到早在 2002年天津市政府出臺了《天津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其中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的底層新建、擴建、改建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不得將居民住宅樓中的住宅用作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
這裡請教工商局的各位領導,沒有樓上居民的簽字同意, 他們如何能夠合法取得營業執照?
全體業主向您(們)深深地鞠躬!
尊敬的呂蒼勉:
您好!您反應的水木天成居民樓飯店擾民問題,我局領導十分重視,水木天成24號樓一層為商業用房,且該房部分為樓主體向前延伸20與米。
順來成火鍋已辦理營業執照,注冊時間為2009年4月22日。
元盛居飯莊已食品衛生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正在辦理中。
水木天香美食園、依仁誠海鮮活魚館、早點三家商戶我所已根據情況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經與衛生部門溝通聯系,您反映的問題現衛生部門正在辦理當中。
工商紅橋分局
20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