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後三合村村民,非農業戶口,無工作,有一女兒5歲,現在無處居住,寄宿在老母家中,父母都已經年近70了,沒有任何生活來源,也沒有能力購買住房,現在後三合村已經拆遷,我這種情況如何補償?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雙港鎮政府。據了解,雙港鎮政府在本次拆遷過程中,始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同時接受市、區相關部門的監督,全過程公開透明、陽關運作。
經調查,您已於後三合村土地整合公決前與該村村民馮玉森離婚,雖然離婚後戶口沒有遷出後三合村,但在後三合村沒有住房,也已不在後三合村生產、生活,屬於空掛戶,況且您與您的女兒都已移民澳大利亞並加入該國國籍,根據本次拆遷政策不具有房屋分配資格。
本次拆遷政策嚴格按照《後三合村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執行,具體問題可向村委會進行諮詢。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