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06年畢業時先簽的大港的單位,在那工作,那給我上的大樹卡,我本人戶口在紅橋區,我今年在紅橋的街道辦事處辦的社保卡,在辦社保卡前去農行給大樹卡辦的掛失,現在社保卡下來了,可我大樹卡中的餘額需要有一個證明(農行說給辦社保卡的地方應該給出具),但街道說不是他們給出具,我現在等於大樹卡無法銷戶,請問這個需要去哪開證明,纔能去農行銷戶啊?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領取社保卡並注資(即:領取社保卡一個月)後,再到職工現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即各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分中心開具《職工醫療保險卡清戶通知單》,憑通知單及本人有效證件到原職工醫療保險卡服務銀行辦理醫保卡的清戶。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 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