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通過授樓人員得知名眾假日廣場的物業費需要1個月1平方米26元,但是老商城的物業費纔1個月1平方米1.5元,請問這樣的差距合理嗎?如果我要投訴要去哪個部門投訴?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發改委、區房管局了解情況。辦理結果我們會通過二次答復的方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9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發改委、區房管局了解情況。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七章第六十一條規定,非住宅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大會、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自主協商確定。據了解,名眾假日廣場項目還未在天津市招投標中心進行招投標備案,同時未在物價部門進行物業費的備案。您反映的物業費需在天津市招投標中心進行招投標備案和在物價部門進行物業費的備案後方能定價。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