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商品房已經有5年期出售的限制,為何『新規』中出售後政府還要取走30%收益?新規和以前限價房規定有不同,為什麼?話說回來,如果房價跌了,政府給補貼差額部分嗎?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9月14日
【熱點關注】限價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