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是陳官屯鎮,98年去天津上學。畢業後,將戶口留在市裡親戚家。工作後在北辰貸款買房,後遷到住處(北辰)。因更換工作,將北辰房子賣掉。戶口仍在北辰,本人想將戶口(非)遷移老家陳官屯鎮父母那(農)。是否可以?並且我結婚3年。妻子戶口(非)仍在河北,也想將戶口遷到老家。是否可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9月14日
尊敬的鄒智: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政策,您可以將戶口遷移至靜海房產處,但戶口性質仍為非農業,您的愛人需與您結婚並在津居住十年,且年齡滿35周歲,方可申報投夫落戶。如您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