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兒子和兒媳二人於2010年1月在天津薊縣漁陽賓館預定9.27結婚喜宴,在得到沒有任何問題,可以訂婚宴的准確答復下,開始准備婚禮,到現在8個月有餘。結果在2010年9月7日告知某相關部門於同一天要舉辦旅游節活動,需要佔用我們的婚宴大廳,現距離結婚僅有十幾天時間,對於我們普通百姓來說結婚是一輩子的大事,准備一場婚宴需要不少人力物力,如今萬事俱備,這件事可謂晴天霹靂,所以9月8日我們於賓館方協商,有無補救措施,賓館方回答沒有,也拒絕任何補償。態度十分強硬,我們作為消費者作為普通百姓,可以說沒有任何對抗能力,在此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給予幫助
尊敬的馬靜霞網友:
關於您所提的『 漁陽賓館婚宴的問題』,由於舉辦旅游節活動,致使您所定婚宴取消,給您帶來不便我們表示非正常理解。您可以依據合同協議上的規定,對賓館進行索要賠償。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