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各位領導,您們好!
我64歲,和老伴61歲,作為困難人員家庭,申請限價房時陷入絕境,渴盼得到政府的救援。
我們在2008年7月順利申請到限價房資格後,但由於不可抗的天災人禍,未能當年購買。卻驚聞,永遠不得再申請買限價房的資格了。
原因是,老伴患了嚴重且日益嚴重的糖尿病,且雙腿殘疾無法行走。最要命的是,老伴在乳腺癌晚期切割乳房手術後的例行檢查中,有轉移征兆,醫生要求嚴密觀察,加強保守治療。一系列大病花了巨額藥費。
我們無能力並且也不奢求買限價房了,只求治病保命。
與其他限價房申請人比較,我和老伴還有如下困難,
1.我們都是企業退休職工,兩人收入加一起也低於單人3萬收入的標准。
2.我和老伴年齡都已花甲,我個人也是心髒病,前列腺炎百病纏身。老伴處於半癱瘓狀態。藥費開支越來越猛。不奢求買房,只想安度殘生。
但是,最近86歲重病在床的房東急需賣房治病,請護工。再次將我們逼上絕境。
我們三位老人陷入絕境。
但是據說,我們在限價房的資格申請上已經被判了『死刑』了。
政府保障房的宗旨是保護弱勢群體,我們是弱勢中的弱勢啊!
我們懇求人民政府能夠考慮我們的實際困難,能盡快給我們一個重新申請限價房資格的機會,使我們風燭殘年的老人們再次在政府和親友借錢的幫助下,能夠獲得一個晚年安身之處。
我和老伴感謝政府,感謝各位親朋好友,多次在我們的崩潰邊緣給我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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