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河怡花園入住已有1年多時間,在購房合同上注明365天內辦理產權證,現在已經過了合同約定期。現在面臨的困難是孩子無法上學,以前居住地以拆遷,現在居住地沒有房產證,也辦不理戶口,小學不看購房合同,我在今年7月份投訴過這件事,當時給我回電話的是紅橋區國土房管局以為女同志,她說:『她們只知道有河怡花園這處小區,但該小區沒有做初始登記,故無法辦理產權證』我想問一下,根據《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開發建設的商品房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初始登記,並將登記結果及時通知購房人。作為2009年天津市20項民心工程之一,難道民心工程就是讓拆遷的老百姓孩子因為開發商的原因,不能讓孩子正常接受國家教育嗎?為何沒有監管單位來監管這民心工程哪!對開發商的違法,違約行為就沒有部門能管嗎?還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望有關部門能切實做好著民心工程,讓老百姓能過上正常生活,讓孩子能正常接受教育。
小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