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感謝區政府對一個普通百姓反映問題的重視!但我認為西青大寺村委會在居民小區裡的綠地上私搭亂蓋飼養畜禽更不應該!屬知法犯法更應立即拆除。難道村委會就能違規違法嗎?
(我是西青區大寺泉集北裡小區的居民,最近有人私自在小區公共綠地上搭建棚捨飼養畜禽。把公共綠地變成水泥地面嚴重破壞了小區綠地功能,不僅違反了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及相關飼養寵物之規定也影響居民正常健康的生活。在居住小區養殖畜禽不規范,容易造成環境污染和傳染疾病。我在8月13日投訴西青城管和執法並多次詢問至今仍沒有答復。請問在公共綠地上私搭亂蓋由誰來管?什麼時候能夠拆除? 期待您們為我們居民營造一個良好的居住條件,多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綜合執法局了解情況。泉集北裡小區物業屬於大寺鎮大寺村管理,群眾所反映的建築為大寺村村委會所建。該村表示泉集北裡小區1998年入住,建築所在地原來是小區游泳池,但是只使用了一年就荒廢了,致使此處雜草叢生,垃圾遍地,和周圍環境很不協調,村委會出於改善此處環境的目的,將此處重新改造,建設的建築為公建。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