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縣政府統計了需用宅基地的數量,在這裡向領導諮詢一下縣裡有什麼安排。
大莊子村有一部分著急用房而沒有宅基地的該怎麼辦?
謝謝領導!!
尊敬的『劉煒仁』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9月01日
尊敬的『劉煒仁』網友: 您好!根據《關於土地依法集約高效利用的實施辦法》(靜黨發[2010]23號)文件第三章《農村宅基地管理》中第十一條農村宅基地由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審批;第十二條農村宅基地審批以村為單位進行,戶均住宅高於一戶一宅(18周歲以上男青年應分立戶)的村原則上不再增加住宅用地;戶均住宅低於一戶一宅的村,經土地部門批准可適當增加住宅用地。如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請直接與中旺鎮政府聯系,電話:68531014。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