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市公安局領導:
您們好!
我是一名已在天津市工作多年的企業法律顧問(律師)。我想諮詢一下,以投資方式申辦藍印戶口的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2009年底,我們公司老總(外地人)在天津市大港區投資了一個注冊資本總額為壹億元人民幣的石油工程公司。根據天津市的藍印戶口政策,在天津市投資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可申請辦理藍印戶口。2010年初,我們公司在大港區有住房的幾名同事向大港公安局申請了天津市藍印戶口,該申請已於2010年8月獲得了貴局批准。我的房子不在大港,我於2009年12月20日在天津市北辰區雙街鎮貸款購買了一套商品住宅(我已裝修完入住了,房產證已下來了),現在我已將申請藍印戶口所需要的相關資料都准備齊全了。
因我的住房在北辰區,不在大港區,請問我能否通過大港公安局申請藍印戶口?將來的藍印戶口是不是要和北辰的房子落在一起?請問我是否可以向天津市北辰區公安局申請藍印戶口?懇請領導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給予答復,不勝感謝!
馮松林
201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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