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張潤林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室正責成相關部門調查了解情況,請您耐心等待。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8月31日
尊敬的張潤林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你反映的情況,立即責成發改委物價部門進行調查,現網上答復如下:
物價部門檢查人員於8月30日到天穆東苑物業公司進行了調查。據物業公司工作人員介紹,目前,該小區內停車位有限,不能滿足小區居民的需要,且小區內居民是天穆村的還遷村民,管理起來難度較大。為此,經物業公司提出方案,村兩委班子研究決定,每車位每月收取100元(或80元)車位費的同時,另收取15000元(或10000元)的押金。押金的收取主要是作為車位費的一種擔保。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退車位時,『停車押金』一並清退。如您認為該做法侵害了您的切身利益,建議您通過司法渠道進行妥善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北辰區發改委 2010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