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95年12月注冊的車輛(車齡14年多,不足15年)還能否辦理過戶手續?
如果不能直接辦理,可否辦理延期報廢手續,之後再過戶?
如果延期報廢之後仍不能過戶,以後年審、車檢時是否需要車主身份證明?
我諮詢了交管部門,但是電話都沒有打通。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8月2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交管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有關規定,您的車輛車齡已過14年,不能再辦理過戶手續。非營運小型汽車超過15年可以辦理延期,在延期期間,機動車每六個月審驗一次(一年審驗兩次),不能過戶。機動車審驗應提交行駛證、機動車檢驗報告單、交強險。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