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是寧河縣北淮淀鄉南淮淀村村民,正在緊張施工的津寧高速公路,途徑我村三十年延包的土地,部分村民土地被征用。征地補償款的分配,經村民同意按全村現有人口和三十年延包時全村分地人口各50%分配的。由於部分村民部分土地被征用,人均承包田現在不均衡,村委會准備重新調整劃分承包田,請問三十年延包的土地可以重新劃分嗎?謝謝!
李振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