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0.8.27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區房管局。區房管局接報後,立即進行了了解核實,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水岸華庭小區是由嘉越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因小區未有規劃車位,業主車輛隨意停放,有的還佔壓消防通道和綠地。對此有的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提出意見。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具體管理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並公示。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的規定。車輛行駛和停放秩序管理是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管理的一項內容。因水岸華庭小區未成立業主大會,根據業主的意見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加強機動車輛的管理,物業公司將車輛管理辦法在小區進行了公示,多數業主未提出不同意見。目前車位能滿足有車業主的需要。沒有車位的業主可向物業公司辦理車位使用手續。
收取車位費是否合法、如何使用問題。《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交納場地佔用費。場地佔用費主要用於養護維修小區道路和停車設施、改善公共設施設備等。場地佔用費的收取標准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或者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場地佔用費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向業主公示。』物業公司每月收50元佔位費是合法的。區房管局已要求物業公司進一步加強車輛行駛和停放秩序的管理,保障車輛正常出行,定期向業主公示佔位費收取使用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業主也應配合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服務,共同維護小區環境。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