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你們好!
我小孩是今年5月份出生的,是剖腹產,差不多花了3500元。我老婆是湖北的城市戶口,我是江西安福的農村戶口,我們結婚的時候我老婆沒有把戶口遷到我那邊,小孩是在我們那裡的安福人民醫院出生,我老婆是在湖北買的城市醫療保險,我也買了醫療保險,可是現在的問題是我們的醫藥費沒法報,在安福人民醫院報銷說要在戶口所在地纔能報,而把醫藥費用清單拿到湖北那邊去報銷的時候,湖北那邊的答復是要在他們那邊的醫院看病纔可以報銷,我想問一下這到底能不能報銷,如果能,應該在哪邊報,並且比例是多少?如果不能,那應該要怎麼辦?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們是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請您向當地人力社保部門諮詢相關政策。感謝您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