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們是和平區多倫道金倫公寓的住戶。金倫公寓一號樓底商天津飯莊於09年6月開始裝修門面,據說有市容委的批件。但是,天津飯莊的營業執照是09年9月批准的。請問市容委沒有營業執照的門面裝修申請你們能批准嗎?更為嚴重的是這個門面裝修就是建一座門樓。該門樓是將一座三層樓高的鋼架連接在住宅樓三層以上陽臺的承重支柱上。采用的方法是野蠻地將承重支柱打穿露出鋼筋並與門樓的鋼架相連,破壞了我們住房的承重結構。同時也破壞了大樓外觀的整體容貌,更加佔用了人行便道的很大面積,違反了多部法律法規。我們曾經投訴到貴部門,和平區市容委也實地進行檢查並拍照並轉和平執法局辦理。但和平執法局一直沒有辦理,我們找到執法局詢問,給我們的答復是:他們(指天津飯莊)官太大了,我們管不了。他們有批文,不就是蓋大了嗎,蓋大了就蓋大了,蓋了就拆不了。我們也就能欺負欺負小商小販。作為執法機關這樣的答復於政府於老百姓都是說不過去的。特別是在奮戰300天市容環境綜合治理的關鍵時刻這個違法違章建築仍然矗立在和平區多倫道上無人過問,於當下天津市提昇城市環境的大氣候背道而馳。懇請市容委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執法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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