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港口局:
市交通港口局津價費[2010]63號文件,能否在貴局網站公示,謝謝!
尊敬的劉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此文件已市物價局門戶網站上公示,地址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