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是很懂,在這裡只是諮詢下有關機構,我是北方人力資源派遣到天津鋼管集團有限公司(大無縫)的員工,工作了四年仍未轉證.國家是否有法律規定工作滿幾年就應該給轉為正式工?溫總理說要縮短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趨勢,那現在在我們那同樣工作工種的正式工要比我們派遣的多拿1千多塊錢,我們派遣的只能拿到一千五六百塊錢,請問這樣的制度怎樣能縮短差距?我只是想問問這是否合法?什麼樣的法律可以維護下我們派遣員工的合法權利?我們乾的同樣的活,我們應該合情合理的得到同樣的報酬對麼?我們願意在這個單位工作,單位也願意要我們,那為什麼不給我們轉為正式工呢?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不想給我們錢,這麼大的國企符合國家的法律麼?我們不要求說要多高多高的待遇,我們只是想同工同酬,這難道不對麼?這難道很困難麼?
請您告我下這種體制是否符合法律,我們應該怎樣圍權?什麼時候能得到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務派遣人員應當與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也就是勞務派遣單位是您的用人單位,而鋼管集團為用工單位。您應當與用人單位商定工資及保險等具體事宜。因為勞務派遣單位和鋼管集團是兩個獨立的單位,所以不存在工作一段時間後轉正的問題。不知所述是否清楚,如果還有其他不明事項歡迎進一步諮詢。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