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領導我們這批校園保安是什麼性質的招聘,是公益性的還是事業性的?為什麼定的每月1100元的工資標准比市內的低,對於校園保安的這項責任性比較重,風險性比較高的工作,這個工資是否太低!以後是否有漲的可能!據我們所知學校和保安公司定的工資標准並不低,可能到我們手裡的太少了!
尊敬的校園保安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你反映的情況,立即責成教育局調查了解情況,現網上答復如下:
經查,區教育局招聘的校園保安市在公安北辰分局的協調下與天津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北辰分公司簽訂的合同。人員由保安公司統一招聘,然後分配到各學校。保安的管理、待遇、招聘等由保安服務總公司北辰分公司負責,執行的是該公司的機關文件。對此,我們建議您可就招聘性質、工資標准與合同鑒定方(保安服務總公司北辰分公司)進行溝通。如您發現其在勞動合同簽訂以及勞動報酬給付方面存在違背勞動法規的現象,可直接與去勞動局進行反映(26391575),工作人員將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給予有針對性的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北辰區教育局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