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市物價局《關於調整存車收費標准復函》(津價費字[1996]103號)規定:2噸及以下貨車、各種小轎車、20座及以下客車一般區域存車收費標准為每輛每次2元,旅游景點收費標准為每輛每次3元;2噸以上貨車、21座及以上客車一般區域收費標准為每輛每次3元,旅游景點收費標准為每輛每次5元。
但南京路伊勢丹西側新建的露天停車場為什麼4元/小時,收費有何依據?
謝謝解答。
尊敬的韓偉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你反映南京路伊勢丹西側露天機動車停車場收費問題,經核實,該臨時停車場屬於公共停車場,收費標准應按照市物價局《關於調整存車收費標准復函》的規定執行。如收費標准與規定不符,屬於亂收費,請向和平區發改委投訴舉報。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