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有平房一排共七間,這七間房子平米數有大有小,共一百七十平方米左右,是一個房證,現在以贈與方式分給子女。房管局並沒有實地測繪,只是以老房證上的平米數除於七,以每間不管大小,都一樣的方法分發了新房本。請問這樣做應該嗎? 【 以上我寫的很明白,我只是問一下他們這樣做符合規定嗎?8月1日我提問,你們回復說答案發我郵箱裡了。可我並沒收到。8月5日我提問,你們回復說由於房屋地址不詳且所留聯系電話無法與我取得聯系了解相關情況。我並沒有要求你們與我聯系,我只是問一下他們這樣做對不對?】順便補充一下,房屋是本天津市的,我想天津市的房屋分戶政策是都一樣的吧?
於金彪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1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0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