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物業管理處:
我是紅橋區龍悅花園的業主,隨著政府對龍悅花園遺留問題的逐步解決,龍悅花園業主生活慢慢步入正軌。但從7月開始,博璽物業公司在未征得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對樓內電梯進行刷卡使用改造。即:只有繳納所謂的機電運行費0.95元,業主自己承擔制卡工本費的情況下,業主纔能通過刷卡的方式使用電梯,且只能到達指定樓層,其他樓層不能使用。但業主要求簽訂服務合同、拿出服務標准,博璽物業公司卻百般推脫,造成很多業主不願不明不白繳納所謂機電運行費,而不能乘坐電梯。北方網、今晚報,都曾對河西某物業改造電梯刷卡,被業主起訴,被判物業公司恢復電梯原始狀態。但博璽物業公司視而不見,欺業主於家門之外。
且博璽物業把公用綠地改造車位出租,地下車庫出租商用卻不滿足業主租用,高層地下室也均出租牟利,不公開收支,卻又以電梯刷卡方式要挾業主繳費。難道無人該管,無人能管,希望您處能調查處置!謝謝,我期待您處的辦理答復
尊敬的張先生:
您好!接到來信後,我局物業辦立即與該小區聯系,處理此事,將會以電話形式將結果反饋給您,您也可打電話:27576099與我局物業辦聯系。
紅橋區房管局
20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