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領導您好:
我有一個小孩,現已4歲了,小孩剛出生時由於我那時還是集體戶口,戶口檔案都寄存在河西區北方人纔市場,當時由於種種原因,小孩出生後一年內未能及時落戶。
現在我在東麗區李明莊已經購買住房,我妻子戶口是河北省唐山的且在她父母名下,請問我的小孩可不可以落戶在我的名下,如果可以,具體都需要如何辦理。盼答復,謝謝!
尊敬的郝立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8月12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戶籍政策,您在所購房屋處落戶後,可到居住地所屬公安機關申報子女投父登記戶口。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