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我花30多萬買了一個伙單,是公產房,請問我買的公產房是不是我的財產了,國家有權收回嗎?我是不是可以永久使用此房。
鄭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