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公司給的提檔函,我把檔案從北方人纔提出來,因為是業務很少回公司就把檔案放在家裡了,這個月公司讓我把檔案交上去,我7月中旬就交上去了,這周一的時候,公司告訴我沒有就失業證,讓我把檔案拿走補辦去,我就去公司拿了回來,從周一下午開始跑河東勞動保障中心,人家說關系沒在中心就不給弄,我就去河東勞動局,人家就說檔案在自己的手裡了,有什麼事情找公司,最後又去的北方人纔,人家說你早就提走了,不管找你們公司。我又找公司去,公司說我們不管補自己想辦法去。
然後又給過去的單位打電話,也是說不知道,請問我該怎麼補辦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文件規定凡具有本市戶籍的勞動者均應該辦理《就失業證》。新生勞動力在初次進行就業、失業登記時向登記部門申領;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到坐落區勞動保障局申領;其他無證人員在進行失業登記時領取。因您目前已就業屬在職人員,應由單位辦理《就失業證》。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