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青區王穩莊二侯莊的超生了一個小孩。今年普查人口聽說給超生的上戶口是真的麼?為什麼派出所不給上還要計生辦的證明。說是證明其實就是交罰款這樣合理麼?今年普查人口國家都有這麼好的政策了為什麼還要有計生辦的人阻攔?請領導們關注一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人口計生委調查了解情況。據了解,您反映的關於此次人口普查是否仍需交納超生交罰款(即繳納社會撫養費)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天津市人口計生委有關的規定,在此次人口普查中,違法生育子女的仍需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對在人口普查登記過程中如實申報的政策外生育的人員,可按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較低標准征收社會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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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