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市發改委:
近悉天津文廟博物館整修完成後,門票已提高至30元/人,特向貴委及貴委下設物價管理部門質詢此事。
整修之前,文廟博物館門票價格為8元/人,收費依據為《關於提高天津戲劇博物館和天津文廟博物館門票價格的復函》(津價費〔2004〕358號)。
2008年,市物價局在《關於市級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復函》(津價費〔2008〕10號)中提出,『文廟博物館維修完成、李叔同(故居)紀念館建成後也向社會免費開放』。我理解,這是一個政府向社會公眾單方發布的不可撤回要約。
經向文廟博物館負責人查詢,現行30元/人之門票價格,依據為市物價局文廣局的新定價文件,『2010津價費字96號文』。在市物價局和天津市政務網的政務文件公開欄中,自動和手動檢索,都沒有看到這個文件。但我相信,這個文件是存在的。
經查詢天津財政2009年決算報告,『文體傳媒支出19.8億元』項目下有文廟博物館整修項目,說明至少該項目是一個政府公共財政支出項目。
那麼,以下問題請貴委和物價主管部門回答:
(1)由公開聲明將免費,到30元/人的高收費,究竟發生了何種決策依據改變?若物價部門撤回免費之要約,是否要做公開說明及致歉?
(2)2010-96號收費文件為何不依據有關規定公布?定價依據是什麼?雖不在聽證目錄無需公開聽證,但通過何渠道征求了公眾意見?公眾是否同意或理解?
(3)既然是財政投資,公建共享,為何不可免費?周鄧館收費10年,是否足敷運營費用?此類教訓深刻,望有關部門深思。
此致
工人日報社 元冬維
201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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