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領導您好:
我看好一個樓盤,售樓處說買房先交20000訂金,簽一個《認購單》,然後付款,合同要付款後纔可以簽,我也諮詢過我已經買房的朋友說是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要交訂金幾個月以後纔可以簽;請問事先簽的這個《認購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張麒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0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