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我買了天水印象一號樓的房子,說是09年的8月31日交房,但是逾期未交房,說是改為今年的三月底交房子,我就在等,可是到期有沒交,於是我去找開發商,但是去了多次沒見到人,那裡的樓房至昨天我去的時候只有幾個人在安電梯,一年的時間就只能按一個電梯,這也太速度了,這房子我什麼時候纔能拿到鑰匙呀!麻煩有關同志給解釋一下。 在此不甚感激。
尊敬的『魏艷紅』網友: 您好!縣政府已責成縣房管局督促開發商按售房合同盡快向業主交房。另外,依據《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屬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事項,如發生爭議可以依照買賣合同的約定,直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