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與老伴今年已76歲,2004年我們所居住的平房拆遷。給了我們6萬元拆遷費,當時我們老兩口退休工資,兩人不到1800元,加上拆遷費買不起房子。這幾年我們一直居住在女兒家,現在女兒的兒子要結婚用房。女兒兩口子單位效益也不好。我們老兩口只能給騰房,但是現在房價更高,租房價也很高,我們年紀越來越大,身體也多病,我們的退休費根本應付不了,請問像我們這種情況能否申請公租房?怎麼申請?
方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答復如下:
我市今年計劃出臺公共租賃房政策,相關事宜正在研究制定中,預計10月中下旬發布,請關注相關信息。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