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津南區咸水沽廣建裡小區的住戶,現在我小區狗太多了,不是市容整治三百天嗎?《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要求養犬人養犬不得乾擾、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但現在嚴重影響了我們的生活和人身安全,尤其是10號樓2門、3門一樓的養犬戶,太無德了,每一家都養了三條狗。請你們有關部門協調一下,整治一下好嗎?謝謝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0.8.9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公安津南分局。接報後,公安津南分局立即責成南環路派出所進行調查。經了解,咸水沽鎮廣建裡小區10號樓2們、3門確有犬三只,其中3門102室豢養的確系大型犬,上述犬均辦理了犬證。經進一步核實發現,該大型犬辦理犬證時系幼犬,鑒於已經符合大型犬特征,民警已責令其將大型犬轉移至其工廠院內,同時民警對該社區養犬戶規范養犬進行了宣傳教育。
20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