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水語花城,我住1樓,距離馬路旁邊的圍牆有大概6米左右的空地,由於物業綠化不是很到位,以致不是很美觀,並且垃圾很多,沒有人及時清理,所有我打算自己種一些月季花等等的花草,自己管理維護,以致有個好的環境,不知是否違反相關規定。
還有由於圍牆是鐵藝的,對於我家來說,平時經常有路過的人往屋裡看,誰家還總掛簾子啊,很不方便。對於守著馬路,防塵隔音都起不到作用,我想問一下,物業是否應該負責對圍牆進行垂直綠化嗎(比如種爬山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中北鎮政府了解情況。據了解,您提出的想在自家門前進行綠化的問題,由於您向自行綠化的地方是小區內的共用部位,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所以應征得業主大會的同意。由於水語花城小區目前沒有成立業主大會,該業主應待業主大會成立後,向業主大會提出該要求。您提出的綠化不到位、垃圾很多的問題,針對此問題,我們已經要求物業公司下大力量加大保潔力度,為業主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您提出的物業是否應該負責對圍牆進行垂直綠化的問題,小區規劃時就是鐵藝圍牆,物業公司是對小區現有的共用部位和公用設施進行維修和養護,所以物業公司沒有責任對圍牆進行垂直綠化。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