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0年6月大學畢業到中鋼集團天津地質研究院工作,當時單位都有繳納社保和公積金,2001年12月辭職去了天津開發區一家民營企業,公司開始只繳納了社保,沒有繳公積金,大概2003年6月左右也開始繳納公積金,後來2003年11月我又辭職去了廣東,現一直廣州繳納社。
另外,我的戶口開始在河西區黑牛城,2007年也已經遷入廣東順德;我的檔案開始在地研院,辭職後掛靠在開發區人纔中心,2010年1月也已經轉入廣州軟件園人纔中心;當時單位都沒有給我發社保卡或者公積金卡,也就是說我現在除了身份證,沒有其他證明。
我想諮詢:
1、我在天津的社保可以轉移不,如果可以,應該找哪個部門,聯系方式是什麼?
2、我在天津公積金該怎麼處理,應該找哪個部門,聯系方式是什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1.目前我市可以辦理養老保險跨統籌范圍轉移。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人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原基本養老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後,辦理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2.公積金問題不在人力社保局業務范圍,請向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相關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