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人事局頒發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頒發以後,用人單位(我是事業單位)多長時間應該聘用,我單位無正當理由,一律壓三年,三年以後纔聘用,嚴重影響了我們的合法權益,以及下一級職稱的昇遷問題。請問國家有規定嗎?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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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30日
您好!按照我市職稱評聘的有關規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由單位負責,單位可根據崗位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崗位職責和聘任條件的要求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聘任。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一級職稱時,按照擔任本級專業技術職務時間計算任職時間。 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2010年8月12日